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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400字作文
更新时间:2024-04-28 05:39:26

我喜欢400字作文

我喜欢400字作文(1):

格言,是一对隐形的翅膀,带着你在天空中飞翔;在黑暗的道路,给你照亮的是格言;在跑道杀气那个,格言是你的助手,让你最早到终点。“坚持就是胜利”是我喜欢的一则格言,它在我的成长道路上闪闪发亮。

记得有一次,爸爸给我买了一辆自行车,那时我对自行车一窍不通,就不定决心把它学会。一个风和日丽的星期天,我到了屋外学自行车。我刚学的时候,那自行车好像和我有仇似的,总是摇来晃去,而我不知跌倒了多少次,手和脚几乎2全是伤痕累累。妈妈见了心痛地说:“算了,别学了,看你摔成这个样子!”但爸爸2却鼓励我说:“别听妈妈的,做任何事都不要放弃,坚持就是胜利!”本来有点灰心的我,听了爸爸的话,像充足气的气球,信心十足。经过多次的练习,这个困难的家伙终于被我克服了。

三年级的时候,老师布置了几道难题让我们回家思考,我坐在桌子前,毫无头绪,脑海一片空白,我想出去玩玩,但一走,一句“坚持就是胜利”在我耳边响起,我又去了思考中。一分.两分.三分.......慢慢过去,我用坚持把这几题完成了,我又爬过了一座山。

我学会自行车之后,我“坚持就是胜利”有了更深的理解,无论多困难,只要坚持,最后你一定会成功的。“坚持就是胜利”这对隐形翅膀将永远长在我身上,陪伴着我一起成长,跨过人生的障碍,爬过一座座困难高峰!

我喜欢400字作文(2):

我的妈妈是一名优秀的商场导购员,三十多岁,小个子。她有一头乌黑发亮的长发,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还有,她的学问大着呢,可不要瞧不起她。

妈妈在生活上对我特别关心。每天早晨,她早早地起床,为我准备好早餐。然后把我送到学校,再回家休息会儿就匆匆忙忙地赶去上班。妈妈说:为了我的学习,她再怎么辛苦都愿意。

妈妈还非常关心我的学习。她对我的要求很严格。她总是叫我写作业要坐端正,要保护好眼睛;要把字写好;写完作业要认真检查。记得有一次,我写完作文让妈妈检查,她忽然发现有一句话没写通顺,就叫我把这句话抄五遍。妈妈还经常爱说:“做一件事,就一定要把它做得最好。”这句话使我深受到了启发。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人——我的妈妈。妈妈爱我,我也永远爱我的妈妈。我一定要认真学习啊!

我喜欢400字作文(3):

我喜欢我的同学——金秋娴。她乐以助人,时常帮助我和其他的同学,而且从来不要求回报,因此我喜欢她。

金秋娴长得非常可爱,她有一个大大的脑袋圆圆脸,还有一双大大的眼睛,她的眼睛犹如天上的星星一样,一闪一闪的特别明亮。只要谁干了坏事就都逃不过她的法眼喔!她的眼睛下面有一个小小的鼻子和一张小小的嘴巴。只要有人犯了错误不承认,她就会批评指出,如果她自己犯了错误,她就会勇于承认,决不会隐瞒。她曾对我说“如果你知道有人犯了错而不批评指出的话,那只能是害他而不是在帮他,而如果你自己犯了错不勇于承认,还加以掩饰的话,那你就不是一个好学生。”

有一次上体育课,老师让我们自由活动,我们都非常高兴。于是我们女同学围成一个圈来玩“贴人”的游戏。先有我追金秋娴,可我没跑一会儿就摔跤了,不小心把脚扭伤了。金秋娴看见了马上就跑过来,二话没说就背起我向卫生室走去,到了卫生室,我才发现她已经大汗淋漓了,事后她又把我背回了教室。这样的好事她已经不知做过多少回了。

从此我对她的了解更深了,我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受了她的感染,而开始关心、帮助别人了。这就是我喜欢的同学——金秋娴。

我喜欢400字作文(4):

我喜欢的小动物是小猫,我能从小猫的身上看到一种执着,看到一种让人感觉到最大的能力和对于生活的一种拼搏,更是一种职业的守护者。

小猫虽然没有那么大的惊天动地的震撼业绩,但是从这种动物对自己的职业的一种负责,对自己的一种能力的一种最大的证明,这是让人感觉到的最让人敬佩和佩服的,我佩服小猫,我更喜欢小猫。

小猫的一生种职业就是抓老鼠,对猫来说如果今天抓不到老鼠那么心中就会很不舒服。这其实是我应该学习的一点,更是我喜欢它的一点。因为从猫的身上能够看出的是负责,能看到的是上进,小猫真的是太招人喜欢了。猫的生活与老鼠是对立的。站在我们的角度来想猫是一种好的动物。猫能抓老鼠其实就是在帮助我们,就是在帮助农民伯伯。农民伯伯辛辛苦苦的种下的种子多么辛苦啊。到了收获的时候没有收获多少这会多么的伤心。这样会让农民伯伯感觉到自己的辛苦付出居然会这样,让他们感觉到一种失落。我喜欢小猫,因为小猫每天能够做有意义的事。从每天的负责人上来说就是最值得喜欢,和最值得敬佩的。小猫的负责更是我值得学习和喜欢的。因为这样的一种负责才会有更多的东西感受到一种职责的所在。多少人没有这样的责任,和职责,这就是应该学习的,这更是应该努力和拼搏的。

我喜欢的小动物负责,我喜欢的小动物有种对工作负责的责任心,这样的小动物真的值得喜欢,更值得我去敬佩。

我喜欢400字作文(5):

我喜欢的小动物有很多,如:乌龟,小鸟、小鸡,但我最喜欢的是小鸡。星期天,妈妈从街上给我买了两只小鸡回来,刚买回来的时候,我还以为妈妈拿回来了两团雪呢!我仔细一看,才知道是两只小鸡。

第一天,小鸡很小,全身跟鸡蛋似的一样大,我还和妈妈说,这是两只发育不良的小鸡,妈妈说:“刚买回来,就这么大。”然后我又继续全神贯注的盯着小鸡,小鸡也反过来盯这我,好像再说:“你是谁呀?”然后我就哈哈的笑了起来起来。半个月过去啦,有一只小鸡死啦,我伤心地哭啦,我一直在思考为什么会死,原来是吃的东西不对。

一个月过去后,另一只小鸡长大了,都可以蹦出我家的箱子啦。我就换了一个大一点的箱子,可还能迸出来,我就没办法了。

一天,我正看着电视,看着看着,脚突然疼了一下,原来是小鸡跑了出来,这时,我就感到小鸡长大了。我就追着小鸡捉,好像在玩老鹰捉小鸡的游戏,真是太好玩了。

这就是我喜欢的小鸡。

我喜欢400字作文(6):

你们一定又自己喜欢我小动物吧!其中我就是一个,我最喜欢得小动物就是我家的小狗,我把它取名为“小白”,因为它全身得毛都是白得,它像一个矫健得小公牛一样。

又一次,我在吃午饭,我刚一下楼,小狗就跑了过来,我不明白,它为什么总跟着我呢?原来-它是饿了,像要吃东西,我把吃剩得饭和猪骨头给了它,我搅得津津有味!吃得时候发出小小声得"汪~汪~"的。像是在说“主人,谢谢你”

记得还有一次,我从学校回来,看见“小白”在门外,我疑惑不解,这么热得天,在门外直射太阳,更奇怪的是:它得嘴里,一直把石头伸出来。我得心吓得半死,以为它生病了,摸了它额头,没又发烧,我以为它傻了,就去问妈妈,“小白”怎么了?妈妈笑呵呵得说:“你错了,“小白”会这样是因为它太热了,无法调理身上得水分,用舌头来保持和调理水分和热量”我明白了,听了妈妈得话,我速速把水放到它面前,果然,它真得喝了起来!

怎么样,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小动物,你的呢?

我喜欢400字作文(7):

如果我是男生该多好,我可以随意的说笑蹦跳,一点也不用在意形象姿态最近,也许是进入青春期了吧,经常能听到周围的女生抱怨自己是女儿身。仿佛又回到了重男轻女的年代,我喜欢做女生,做一个自信乐观的女生。

我做的女生,要开朗自信;她在考试失败时不会气馁,而会重新鼓起信心,期待在下一次的考试中取得成功;她在课堂上,要勇于表达出自己的观点,不担心会受到他人的反驳;她在演讲时能从容不迫,露出自信的微笑。

我做的女生,要充满活力;她可以在运动场上挥汗如雨,尽展旺盛的生命力;她可以在舞台上忘我舞蹈,绽放青春的美丽;她可以在表演中随心歌唱,唱出心中的感受;她可以和伙伴们携手出游,在山谷间回荡心声。

我做的女生,要有率真善良的性格;她会为了一只小鸭的死亡而伤心哭泣;她会为了与朋友的离别而依依不舍;她会流连与石缝间的小草;她会因天上悠然的白云出神;可她也会在开心时放声朗笑,也会在课堂上耍点小坏,让全班哄堂大笑。

我做的女生,并不是乖乖女,也不是学习狂,可是在她想认真去做一件事的时候,她可以全心全意的去做,即使遇到困难阻碍也不轻易言败,直到不惜一切代价完成这件事后,她才会露出满意的笑靥。

我喜欢做女生,因为我要绽放出生命所有的美丽与活力!

我喜欢400字作文(8):

“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只要听见这则格言,我就会想起我做过的一件傻事。

这是一个星期六,我与邻居小王在花园的石桌上下象棋,小王在我眼前只是个“常败将军”,每次与他下棋,我都把他杀得落花流水。最近听说他跟他爸学了几招,杀败了几位学校的棋手。哼!这就能把我镇住吗?今天,我要当众杀杀他的威风。

我想:“要杀败他就得打他个措手不及。”于是我第一步先架起“当头炮”,暗伏“连环马”,用其余的子儿把住各个关口。然后出动“大车”,冲到对方阵里横冲直撞。没过多久,我吃掉了他一马一炮,五个“卒”就剩一个了。我为我的开局沾沾自喜,翘起了二郎腿,哼起了小调。突然,他眼前一亮,飞起了象,吃了我的车。我后悔地叫了起来。

丢车后,对方立刻吃了我的一马一炮,就连“老将”身边的“士”、“象”也一个不剩。没过多久,我的“老将”也被敌方的马吃了,我只好认输,呆呆地看着瞬息万变的棋盘,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这局棋的启示真是让我终生受益。我要永远记住这局棋,因为这局棋让我明白了“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

我喜欢400字作文(9):

一张马脸,一头黄卷发,一对小眼睛,一张能言善辩的“大”嘴,一身体的燕尾服,凑成了受人欢迎的节目主持人——李咏。

一打开电视就听到“哦”的一声,不用问,这肯定是李咏发出来的,果然没错,就是他,他正在主持《幸运52》这个节目。又该进入下一个环节了,李咏再一次举起右手,握成拳头,向观众席空“打”了一下,嘴里发出“耶”的声音。他总是这样,这一招我早就学会了,但却怎么也看不腻。

李咏在主持不同的节目的时候都穿风格各异的服装。在《幸运52》里穿着特有朝气,活像个大男孩儿,而在《非常6+1》中穿着却像一位很严肃的绅士。真是服装能改变人啊!从大男孩儿到绅士不知道隔着几重山,可一身着装就能让人瞬间改变,这真是不可思议!

我喜欢他,不是因为他的相貌(在我看来恰恰是这一点糟糕透了),而是因为他口才好,总是很诙谐幽默,让人们捧腹大笑,而且他随机应变的能力也很强,从来没有出现过“冷”场之类的情况。他说话干脆利索,咬字清楚也很有阳刚之气,这是他主持节目的几个优点。但是在做人、为人处世上面,我就对他一点也不了解了,不过看样子也应该不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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