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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500字作文
更新时间:2024-04-26 03:17:47

我喜欢500字作文

我喜欢500字作文第一篇:

我最喜欢我的同学---张馨予,她的身材瘦瘦的,眼睛大大的,脸上总是带着微笑。张馨予的学习成绩一直都很优秀,如果我有什么不懂的问题,就会向她请教,她总耐心的给我讲解。我们不但在一起学习,还经常在一起游戏。

记得寒假里她约我一起去滑旱冰,当时我心想:滑旱冰有什么难的!我保证不出15分钟就学会了。我们兴致勃勃的来到五岛公园,直奔旱冰场,说滑就滑,赶忙换上滑冰鞋。可是刚一迈步,我就摔了一跤。害怕别人笑话,我又爬起来,因为没扶栏杆,这次还没等我站稳就重重地摔倒了。我想学滑冰这么难啊,还没正式开始我的屁股就摔疼了,气得我真想不滑了。看到张馨予在滑冰场上敏捷的身影,我羡慕极了,便又一次站起来。这时张馨予滑了过来,微笑着对我说:“来,我教你。”她把我扶了起来,“滑冰时身体稍微向前倾一点儿,脚要成为倒八字,再滑。”我似懂非懂地点点头,便又一次向前滑了起来。摔一次我滑一次,无数次的摔倒再起来后,我不禁有些想放弃,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骨头像散了架似的。“加油,你一定行的!” 张馨予在旁边给我不停的股劲,我股起劲又重新站了起来。开始我还小心冀冀地紧紧拉着她的手,渐渐的我勇敢地松开她的手,就这样,在不知摔了多少个跟头后,终于学会了滑旱冰。张馨予也为我的成功高兴的鼓起了掌。这就是我的良师益友----张馨予。

我喜欢500字作文第二篇:

我家养着一只小白兔,我很喜欢它。

我家的小白兔美丽、乖巧又可爱。它的毛是雪白色的,平顺光滑,非常漂亮。一双红宝石似的小眼睛,两只长长的耳朵向上竖起,显得格外机灵。走起路来总是蹦蹦跳跳的,毛茸茸的尾巴摇啊摇的,活像一个美丽的小公主,挺逗人的。

小白兔是外婆送给我的。今年春节,我和妈妈去外婆家,看见外婆正在给一只活泼可爱的小白兔喂食。我觉得好玩,就逗着小白兔,引着它跳来跳去。后来外婆见我这么喜欢这只小白兔,就干脆把它送给了我。我高兴极了,搂着外婆的脖子,唱起了歌儿:“世上只有外婆好,有……”我就把小白兔带回了家。

小白兔特别爱吃白菜和萝卜。一次,妈妈买回了一篮嫩嫩的白菜。我便拿了几根给它吃,小白兔吃得津津有味,边吃边发出“吱喳”的声音,好像在说:“好吃,好吃,再来一根!”我蹲下身子看着小白兔的馋吃相,忍不住轻轻地念了起来:“小白兔白又白,两只耳朵竖起来,爱吃萝卜爱吃菜,蹦蹦跳跳真可爱。”

小白兔真可爱,它给我带来了许多的乐趣。小白兔万岁!

我喜欢500字作文第三篇:

我喜欢做的事多种多样,其中我最喜欢做的一件事儿是和同学下“兽棋”。兽棋一共有16个子儿,分红绿两队。

每队有8个子儿,有狮、象、鼠、虎、狼、豹、犬、猫。它们的吃法很有意思,如狮吃虎、豹,象吃狮、虎……可小小的老鼠却能治服大象,你说怪不怪? 记得有一次,我和我班同学下“兽棋”,我们在棋盘上摆好棋子儿,然后就开始下棋。我要的是红棋子儿,自然就我先走。

我走狮,他上虎,我心里暗暗叫喜:“哈哈,拿虎吃狮,这不是鸡蛋碰石头——自不量力嘛,看我怎么赢你。”可当我的狮走到他的虎旁边时,他轻轻地一挪棋子儿说:“跃河。”“什么?”我吃了一惊。原来虎可以跃河,他可真是“狮”口脱险呀! 我不服气,急忙拿大象堵虎。可我万万没想到,他的那头大“笨”虎居然杀出一条“血路”,冲进我的兽穴,一阵狂吃,结果,第一盘我以失败而告终。 我自然不会服输,又跟他下了一盘。这回我谨慎地下棋。只见这时,他又走出了他那只大“笨”虎。哼哼,看我的。只见我拿鼠堵河,他没办法,只得硬着头皮冲,最后,被我杀个全军覆没。耶,我赢了!接着,我又赢了他一盘。

下兽棋,不仅是生活中的一种乐趣,还可以使你增加智慧。 这就是我的爱好,你喜欢吗?

我喜欢500字作文第四篇:

我的学校四季如画,里面充满了孩子们的欢声笑语,那里是我最喜欢去的地方。

春天的校园生机一片。花坛里的小草从地下探出头来,好像大地母亲穿上了绿油油的衣服;花儿五颜六色太美丽了,把蜜蜂都吸引过去了;蝴蝶在花朵的四周飞来飞去,好像花朵是它要买的衣服,在认真的欣赏;春风在帮柳树梳理着长长的头发。

夏天的校园热闹非凡。池塘里的荷花有红的,白的,红的似火,白的似雪;青蛙把荷叶当成了歌台;蜻蜓把荷叶当成了停车场;下雨时,小蝌蚪和小鱼在荷叶下捉迷藏;知了在快乐的叫着;树荫下,孩子们有的玩“三个字”,有得玩拍手的游戏。

秋天的校园绚丽无比。树叶黄了,树叶宝宝离开了疼爱他们的妈妈,它们先是在天空中当舞蹈家,之后又与大地来了一次亲密的接触;枫叶变红了,像火海,这时,使我想起了一首诗,“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冬天的校园情趣盎然。大雪飘飘,粉妆玉砌;孩子们有的打雪仗,有的堆雪人;树叶都落光了,只有松树还青翠欲滴。

春天富有生机,夏天充满活力,秋天挂满笑意,冬天有另一番情趣!现在你知道我为何喜欢去了吗?

我喜欢500字作文第五篇:

孔子,我国伟大的教育家,思想家,他诲人不惓,教育出了许多贤能之士,孔子逝世后他的弟子为纪念他特意编写了《论语》一书,书中记载了孔子一生中的经典语录。

我喜欢孔子,是因为他教会了我“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他让我明白了学与思的关系。原来学与思的关系是相互依存,水乳相容的。清朝的哲学家王阳明连续三天坐在一片竹林前苦思冥想最终因头痛不一而不得不停止,但仍一无所获,学习中正因为有了思考才有了创新,思考中正因为有了学习才有了进步。

我喜欢孔子是因为他让我明白了:“人之初,性本善也。”的道理。他让我明白了,人生下来的时候心灵如雪莲花般纯洁,思想如溪水般清澈。但是后来社会这个大染缸把原来淳朴善良的变得阴暗,腹黑。环境的力量是无穷的,它足以颠倒黑白,混乱是非。茫茫人海中又有几个能像莲花一样“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还是孔子说的对:人之初,性本善也。我喜欢孔子是因为他教会了我:“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智也。”无论是在学习中还是在社会生活中,我们都应该信守承诺,做到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孔子教会了我人与人之间要解开虚伪的面纱,以诚相待;是他教会了我面对学习要不耻下问,实事求是;是他教会了我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的学习方法。

孔子,我成长路生的引路人:我谆谆善诱的理想老师:我学海路上的指路罗盘。

我喜欢500字作文第六篇:

在我的相册里,有我许许多多的照片,其中我最喜欢的一张,要数我六岁那年妈妈带我在开远“金方“超市里照的那张。

看,照片上的那小男孩儿穿着博士服,戴着博士帽,手上还紧紧握着一本博士证书。他长着一双大大的眼睛,高高的鼻梁下一张嘴正甜甜的微笑着,很得意的样子。告诉你吧,这男孩就是我。

说起博士服,小时候还发生了一件有趣的事呢!记得那是我三岁时,有一天我正在看电视,突然,我看到一个小女孩和一个小男孩穿着博士服在做广告,当时我不知道那是博士服,只觉得那衣服很好看,于是就对妈妈说:“妈妈,我要穿这种衣服,你买这种衣服给我吧!”妈妈说:“这种衣服是要有许许多多知识的人才能穿的,这种人我们称为‘博士’,如果你长大了以后想穿这种衣服,就得好好读书啊,以后当真正的博士。”于是在我六岁那年,妈妈带我到开远玩时就照了这样的一张照片,当了一次假博士。

虽然这张照片上的‘博士’是假的,但这照片我还是最喜欢,因为这是我的愿望,也是我的梦想――成为博士。我知道只有梦想是不够的,我得努力学习,长大后当真正的博士。

我喜欢500字作文第七篇:

我喜欢的经典文章是《穷人》这一文。我读完后被桑娜和她丈夫的善良品质所感动,也为母亲的伟大而骄傲。

一个冷风呼啸的夜晚,桑娜在温暖而又舒适的家中一边修补破帆一边焦急地等丈夫的归来。桑娜是个及勤劳又能干的女人,丈夫也是个冒死持家的人。无论生活多么艰苦,他们都毫无怨言。当桑娜等待丈夫回来时忽然想起了卧病在床的西蒙。于是,桑娜急忙去了西蒙的家里。不幸的是西蒙死了,留下了两个孩子。在熟睡的孩子旁,西蒙那苍白的手还放在孩子的身上。看到这里我不禁潸然泪下,每一个母亲都那么爱自己的孩子,我们的母亲也不例外。

母亲疼爱我们,关心我们,处处为我们着想。他们对我们的爱是无私的,是不图回报的。见到这一切桑娜心软了,此情此景她做出了一个惊人的举动,就把西蒙的孩子抱回家。因为她觉得而且必须这么做,从这里也看出了桑娜善良的本性和母爱的天性。回家后,桑娜心神不宁,不断责问自己。生活已经够苦了,如今又多了两个孩子,更加重了丈夫的负担,生活会更苦的。但她宁愿自己挨饿也要把西蒙的孩子留下。可以看出桑娜崇高的思想境界。

当今的社会,人们物质生活富裕了,精神生活也并不吝啬,依然保留着一颗关爱别人的心。丈夫终于回来了,桑娜就用小故事一次又一次委婉的把这件事告诉了丈夫,没想到丈夫竟爽快的答应了。从丈夫话中“熬”字看出了渔夫敢于面对困难的坚强意志和关心他人的优良品质。一个人活在这个世上,就应该做出一些好事,这才是一个人一生最大的乐趣,也如《让世界充满爱》中唱到:“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我喜欢500字作文第八篇:

清风习习,太阳悠闲地呆在天上,半遮半掩地照着大地。今天真是一个玩游戏的好日子!果然,第一节课,吴老师就带着我们文学社全体社员来到楼下玩起了游戏。

第一个游戏大家都是从小玩到大的:拔河。老师拎来了一个约6米长的麻绳,中间系了一个粉红色的彩绳。游戏规则是:彩绳偏向哪一方,那一方就获胜。

女生的块头都差不多,分队好分一些,可男生就不同了,“三块陨石”都特别大,这可怎么办?别急,老师自有办法。第一轮,大块头顾磊与一些瘦瘦小小的男生一队,他们的对手都是体积中等的男生。

老师一喊“开始!”,双方便开始使劲。瞧那顾磊,简直跟他名字中的“磊”一样,像一堆石头,他手抓长绳,昂头挺胸,站在原地任凭对手怎样使劲纹丝不动。结果可想而知,他这一队旗开得胜。赛后,与顾磊一族的同学普遍反映:根本不需要他们用力,顾磊这员大将也许第一轮用力过猛,损耗了不少体力,二、三两轮“战绩”可谓惨不忍睹啊!,真是出乎我们的意料――一败再败。另外两队中的陨石王雨、匡树鹏各占一队人马,开始“对决”了。只见那彩绳一会儿移向这边,一会儿挪向那边,胜负一时难分。再看看那些队员,都尽了全力:他们的屁股都快挨着地了,双臂青筋暴露,额头上都大的汗珠不停地往下滚,脸涨得通红,嘴巴、眼睛都闭得紧紧的,一副孤注一掷的样子。这场“战斗”持续了约5分钟,最后,王雨一队支持不住败下阵来。

争相进行下一场比赛,下课铃响了,可我们还沉浸在欢乐的气氛中。在紧张的学习之余,开展这样的活动,既可以让我们的身心得到放松、增强体质,还可以增进同学之间的友谊;所以我说:这样的活动我喜欢!

我喜欢500字作文第九篇: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喜好,我喜欢读书,喜欢学英语,但我更喜欢拉小提琴。

小提琴不仅有着优雅的外表,而且有着优美动听的音色,我非常喜欢吕思清演奏的《念故乡》,听着那略带伤感的曲调,常常让我入情入境,体会出一个远离家乡的人对故乡深深地眷恋之情。

我非常敬佩那些作曲大师。他们废寝忘食将自己对音乐的理解通过音符传达到每个听众,德国作曲家巴赫的《勃兰登堡协奏曲》、法国作曲家丹克拉的《变奏曲乐章》都是我的最爱。记得有一次我和爸爸逛音像店,刚一进门就听到一支欢快的乐曲,我一下子被吸引住了,驻足倾听,我问爸爸:“这是什么乐曲?”爸爸告诉我:“这是《加沃特舞曲》。”“要是我能够拥有这张光盘,那该多好啊!”爸爸看出了我的心思,于是为我买下了这张光盘。直到现在,每当听到这首乐曲,我都会情不自禁地翩翩起舞。

我不仅爱听音乐,也非常喜欢拉小提琴。我学小提琴已经五年了,小提琴已成为我最要好的“朋友”。每当我高兴的时候,我会拉一曲莫扎特的《小步舞曲》为自己助兴;没当考试没能取得好成绩而沮丧的时候,我会拉一曲美国黑人民歌《很久很久以前》为自己排忧;每当安静的时候,我最喜欢拉中国作曲家沙汉昆的《牧歌》,使人仿佛置身在辽阔的大草原,不远处一位牧羊人正在放牧,这让我心情放松。

我喜欢小提琴,她已经成为我无法割舍的好伙伴,她带我遨游音乐的海洋,陶冶我的情操,丰富我的生活。小提琴给我带来了无尽的欢乐,带给我美好的畅想和心灵自由自在的飞扬,她令我的生活更加多姿多彩,更加绚烂明亮!

我喜欢500字作文第十篇:

我喜欢游泳因为游泳可以锻炼体魄,增强体质,更重要的是可以磨炼人的意志。

记得有一次,我刚到游泳池,就听见池子周围欢声笑语,原来有人在比赛游泳。我就快速换了泳裤,跑过去,哎呀,他们都是大人,可是我不怕他们,加入了他们的角逐。哇,有的是蛙泳,有的是自由泳……轮到我了,我跳下水使用我最为熟练的蛙泳,我快速地游过去,赛程过了大半,现在还没人超过我。可是过了一会儿一个高年级的大哥哥接近了,我便努力加把劲,不要让他赶上来,可他还是超过了我,得了第一名。虽然我这次我不是冠军,可还是第一次参加游泳比赛。

还有一次,我在跟老师学习自由泳。老师说自由泳最重要而且最难学的就是换气这个环节,我就瞪大了眼睛,细心观察老师换气时的一招一式,只见他一只手臂挺直抽出水面手掌朝外斜插入水中,同时头向相反方向一侧,身子向上微微一抬,把口伸出水面,吸一口气再把头埋入水中,像这样另一只手交替打水。这样一个动作就完成了。看着好象很容易,我也学着老师的动作,深吸一口气,屏住呼吸,一头扎如水中再逐步做动作,向前游,可是动作可没有老师那样协调,我喝了几口水。学游泳还真的不像我想的那么简单,但是我可不能退缩呀,继续努力练习。哇,我不知不觉学会了换气,我心里暗暗高兴。我手脚协调地打着水,如鱼儿自在的在水中游着,嘿嘿,老师也夸奖我做的好,学的快。我游的好开心!

在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可是我们绝不可以因此而退缩,因为坚持就是胜利。

我喜欢500字作文第十一篇:

我喜欢的人有很多,但我最喜欢的要数我的班主任孙老师了。他从四年级一直教到我五年级。五年级上学期开学不久,我便转到了鹤壁新区。

自转走之后,我一直很想念他。还几次做梦和他交谈呢!孙老师中等个儿,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嵌在脸上,显得很有精神。他写的一手“艺术字”把我吸引住了。现在我虽然很少见他的字,但是,一有空我就会拿出我四年级的报告册和作文本,欣赏他写的字。

虽然他写的字没有书法家写的好,但是,出书法家外,他写的书法是无人能比的!每当我有难题克服不了想放弃的时候,孙老师的那笑容就会出现在我的脑海里。每当我遇见孙老师的时候,他不管有没有是,总会停下来,对我问长问短问我在生活上有没有困难,问我学的知识掌握了没有。有时,我把不会的题目告诉他时,他总是不厌其烦地讲,知道我听懂为止。有时,我问的问题太简单了,他就会微笑着对我说:“你再想想。相信你自己,能行!”孙老师对我的爱,是无微不至的。我真想对他说:“啊!老师!您的爱,比父爱更严峻,比母爱更细腻,比友爱更纯洁!

您,老师的爱,是天下最伟大,最高洁的爱!”现在,在新的环境中,如果有人问我最喜欢的人是谁时,我还会毫不犹豫地大声回答:“我以前的班主任孙老师!”

我喜欢500字作文第十二篇:

课堂生活丰富多姿,每一节课都令人难忘。但是,最令我记忆犹新的还是那节语文课。

“叮铃铃,叮铃铃”,清脆悦耳的上课铃声响了起来,同学们疾步如飞地跑向教室。顿时,教室里鸦雀无声。

老师不慌不忙地走进来,手里还拿着一个奇特的仙人掌,宛如米老鼠一般。我们都很惊讶,只听老师说:“今天我们上的课的题目叫'仙人掌',所以我拿来了一个仙人掌。让同学们亲眼看见它,然后来回答我的问题。”

上课的时候,同学们目不转睛地看着仙人掌。好似它有一种磁力,把同学们的目光,死死地吸在了自己身上。老师微笑着问道:“请问仙人掌有什么特别之处?”因为同学们都亲眼看见了贴在黑板上的仙人掌,所以大家都踊跃的积极举手发言。“它有着绿色的皮肤,椭圆形的外表浑身长着刺,像一个刺猬一般。”这回答赢得了班上同学们热烈的掌声。

这一届客商,同学们都觉得仙人掌很奇特。就因为它的奇特,大家都上得非常仔细、认真。而且,体会得也更深刻了一些。同学们都认为,这是一节从未上过特殊的课,我们看见了所学课文中的植物——仙人掌。让我们领略了犹如在大自然中学习一般,多么的有趣,舒适,安逸,让人感到一种亲切的感觉。

这是老师第一次给我们带实物来上课,有一种新鲜感,积极地回答了老师所提的问题。

我喜欢这样特殊的课,他的新鲜感使我又有了一种对知识强烈的渴望与追求,希望只是充满我的大脑。希望老师以后经常上这样的课。

我喜欢500字作文第十三篇:

我家有一辆自行车,它是我九岁生日时,爸爸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

我的自行车有一个能伸缩的控制柄和能调整高度的座椅,还有两个直径为45厘米的大轮胎和一对踏板。

别看我的自行车结构简单,但我去非常喜欢它。每当我放学回家的时候,都要看看它:如果车身脏了,我就用布擦干净;如果有什么飞虫在它身上停留,我就会小心翼翼的把飞虫赶走;如果下雨了,我就要把它抬进屋理来。爸爸妈妈还笑我说:“你照顾你的自行车,就像我们照顾小时候的你一样。”

我这心爱的自行车,我非常地爱护它,它也给我带来了无穷的快乐。

我每天放学做完作业后,都要骑着它到小区大厅里玩:一会儿来一个漂移,一会儿冲下“坡”去,一会儿冲上“坎”去……好玩极了。

不过,我这心爱的自行车也给我带来了一个小小的教训。记得有一天晚上,我不小心把邻居罗奶奶的脚压疼了,可是我仿佛被吓住了,居然没有道歉就离开了。回家后,我觉得很没礼貌,想着奶奶一定很疼吧,于是决定每天去给罗奶奶道歉。第二天晚上我硬着头皮去给罗奶奶说了“对不起”,罗奶奶没有怪罪我,还夸我有礼貌呢!真可谓“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啊!

我喜欢我的自行车,因为它是我的爸爸妈妈送我的礼物,也是伴我快乐成长的好伙伴.

我喜欢500字作文第十四篇:

我喜欢的历史人物—吕蒙说起历史上著名的人物和历史事物,我想大家都知道很多吧!也了解的很全吧~但说起自己喜欢的历史人物,我想大家一定有所不同吧!而我喜欢的历史人物则是吕蒙。

说起吕蒙,大家一定想到他当年在战场上奋勇杀敌的场面。但是在他的身上,有着知错就改的精神。那是一次孙权见吕蒙时,孙权对吕蒙说:“你现在接管事情,不可没有文化。”而吕蒙却以他在军中的事多而推辞。孙权又接着说:“我难道想要你研究经书成为博士吗?只是应当浏览群书,了解以往的事情罢了。你说事物多,那里比得上我的事物。

我经常去读书,自以为用处很多。”说完这些,孙权让吕蒙退下,吕蒙回家想了很多,终于想明白了,于是他发奋读书,立志做一个材人。终于有一天,吕蒙的朋友鲁肃来了,于是两人便在一起谈论文学,鲁肃惊奇的说:“你现在的才干,谋略,已不再是当年吴地的那个阿蒙了!”于是吕蒙自豪地说:“志士离别三日,就要用新的眼光去看待了。”看完这个故事,你就会重新体会到了吕蒙不是一个能勇无谋的人,而是一个有勇有谋的人了吧!

之所以我佩服他,欣赏他,是因为他打败了关羽,由此可以看出他是一个机智,英勇善战的人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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